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2)发生碰">
南京法律顾问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损害赔偿
公司法务合同纠纷金融证券刑事辩护
首页 >>正文

(1)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1)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2)发生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时,当事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理。

(3)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仅造成车辆物品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无争议的,可私自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4)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当事双方应在2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小时),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5)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简易程序办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经济赔偿只调解1次。


相关文章: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起诉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劳动仲裁律师多少钱?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

·?不当出生案件中小孩的诉讼地位怎么定义?

·​一方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而另一方不同意的,人民法院能否启动鉴定程序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受伤员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处理?

·?新员工入职流程

·​一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截图而对方不予认可的,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