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顾问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损害赔偿
公司法务合同纠纷金融证券刑事辩护
首页 >>正文

在我国申请法律援助费用多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这句话是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实际影响的,因为法律是不可能只通过表面上所表现出来的这些客观事实臆断整个案情的真实情况,通过有些操作过程反而会可能会使真正的受害者难以得到保护,法律援助的存在就是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还是有些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非常担心在我国申请法律援助费用多少?
一、在我国申请法律援助费用多少?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律师职位,最大的特点是无偿性。不管是广义的援助律师,还是狭义的援助律师,只要是从事了法律援助服务,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
二、法律援助的特征是什么?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证明当事人还是从头到尾都没有真正的了解一下我国所谓法律援助的概念。虽然是法律援助那么就等于说是无偿的给当事人提供司法救济的,在整个纠纷当中证据的收集,或者帮助当事人在法庭上辩护,通过法律援助而得到的这些帮助不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文章: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起诉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劳动仲裁律师多少钱?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

·?不当出生案件中小孩的诉讼地位怎么定义?

·?自己拟定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新员工入职流程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受伤员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处理?

·​一方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而另一方不同意的,人民法院能否启动鉴定程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