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和用人单位接触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很多种
员工和用人单位接触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很多种,有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给员工进行一定金额的赔偿;而有些情况,则需要进行赔偿,如果公司搬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具体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以下规定为您介绍: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自己辞职好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公司搬迁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提前通知的,虽然公司搬迁可能有很多种原因,无论是不是公司自愿自主的,都需要和员工进行沟通,要把员工的意愿放在第一位。愿意,合同继续履行;不愿意,提前通知后解除予以赔偿。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员工可以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投诉和进行维权。或者也可以聘请律师介入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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