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职务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其中包括了很多《刑法》中规定的罪名,如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等,因此在有职务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确定具体构成的罪名,之后才能作出相应的处罚。而对于职务犯罪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判缓刑的。不过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七)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八)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九)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二、职务犯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1、不具有上述情形,全部退缴赃款赃物,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具有上述情形,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犯罪,一审宣判前已将公款归还,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在案发前已归还,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2、人民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听取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量刑意见,分析影响性案件案发前后的社会反映,必要时可以征求案件查办等机关的意见。对于情节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得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在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其实可以委托律师来提供辩护,看是否能够争取宽大处理,当然此时如果可以争取缓刑也是很有利的。《刑法》中对罪犯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进行了限制,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相关文章: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起诉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劳动仲裁律师多少钱?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
·?不当出生案件中小孩的诉讼地位怎么定义?
·?自己拟定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新员工入职流程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受伤员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处理?
·一方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而另一方不同意的,人民法院能否启动鉴定程序